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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实施,L3级私家车合法上路

中工汽车网讯,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L3级及以上智驾级别的应用场景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率先为L3级的落地开了先河,为普通车主敞开了大门。

按照自动驾驶的分类,L0级为驾驶员驾驶;L1—L2级属于辅助驾驶;L3级则是首个由系统主导的等级,被定义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在某些特定场景或环境下,驾驶员无需紧盯路况,可交给车辆自主完成驾驶任务;L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那么,自动驾驶事故“谁负责”?

《条例》的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指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此外,与其他机动车一样,自动驾驶汽车也须遵守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随着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智能驾驶已成为产业竞争的重要领域。过去一年,端到端大模型的应用上车,大数据与算法能力的不断提升,使智能驾驶正在经历快速迭代与技术突破,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加速到来。

政策方面:《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武汉经开区自动驾驶装备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先后印发,提供顶层支撑。

技术方面:全国首条满足车路协同式自动驾驶等级的全息感知智慧高速公路投用、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和示范区陆续认定、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技术验证,极大地促进了多源感知数据融合。

企业方面:以比亚迪、吉利、长城等为代表的传统自主品牌,因电动化转型成果初显,争相进行智能化升级;以萝卜快跑、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等为代表的出行服务企业,已在多地开展商业化示范运营和测试。

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聪明车”带来更加便捷、便利的出行体验同时,也给“智慧路”带来了关乎个人隐私和生命财产保护的安全风险。无论是面向C端还是B端,要实现规模化都需要解决“成本、技术、安全”三大关键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条例》的正式施行,意味着L3级及以上智驾级别的私家车首次被允许合法上路。不仅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铺平了道路,还为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推动其加速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来源:中工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