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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智能网联!工信部会议

4月17日消息,昨日晚间,工信部网站发布消息,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要汽车生产企业近60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有关产品准入和软件在线升级备案要求,听取汽车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及建议。

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通知》要求,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早在2月28日,工信部就发布《通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在该文件中,使用比较频繁的词汇是“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目前,我国汽车产业正加快驶向智能化竞争的“新赛道”,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的格局也将加速重构,新技术不断迭代,新车型层出不穷。预计到2030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新增产值将超过2万亿元。

在此背景下,部分企业为吸引消费者,存在过度宣传智驾功能的现象,模糊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概念,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带来安全隐患。例如,一些L2级辅助驾驶被宣传为具备高度自动驾驶能力,使驾驶员放松警惕。

按照分类,L0级为驾驶员驾驶;L1—L2级属于辅助驾驶;L3级则是首个由系统主导的等级,被定义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在某些特定场景或环境下,驾驶员无需紧盯路况,可交给车辆自主完成驾驶任务;L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表示,汽车行业正在普及的是智能导航辅助驾驶,即NOA是L2级,至多是L2+级,属于智能辅助驾驶,司机不能离开方向盘。再高级的智驾也只是智能驾驶辅助,不能称之为自动驾驶。厂家在宣传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辅助驾驶责任人还是驾驶者。

来源:中工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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