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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加价遭轻罚,胡夸智驾会判刑?无人能挽回汽车管控缺失的10年

十年前,雷克萨斯加价露出苗头,直至后来,小流成江海,已到了无法管控的地步。一边是加价赚得盆满钵满,一边是加价插队提车后的喜悦心情,而还有一边,是对加价现象的斥责,三边的对抗,实则是以二敌一,气势被压制的一方,被批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怪异的现象,..

十年前,雷克萨斯加价露出苗头,直至后来,小流成江海,已到了无法管控的地步。一边是加价赚得盆满钵满,一边是加价插队提车后的喜悦心情,而还有一边,是对加价现象的斥责,三边的对抗,实则是以二敌一,气势被压制的一方,被批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怪异的现象,充斥中国车市。

汽车管控缺失的十年,而今再分身各处演绎,历史证明:蜻蜓点水式的惩罚,难除痼疾。

近日,官号《交通言究社》发布一篇推文,引发大量转载。文中直指“近期,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并做出了自动驾驶的分级科普,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随后,网上流传一份工信部与20家企业“闭门会谈内容”,针对智驾所谓的千人团、万人团公测,需上报、走流程,并对测试的标准进行严格提升,甚至,还要求降低OTA频次。总结就是:不能再胡来!

回到《交通言究社》的推文,关于车企误导宣传的相关法律责任判定上,有一条颇为醒目:若车企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另,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刑法》,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这一次,《广告法》和《刑法》都使上,敲山震虎,这场汽车管控风暴,历经多年,终于刮了起来。

若作对比,“食物不安全”可喻为慢性毒品,日积月累,侵害全身,“汽车不安全”可喻为急性毒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两者的管控监督,皆不可缺失。

批评,来得还是不够严厉。几年前,自动驾驶替代辅助驾驶作为宣传的口径,就有足够的证据将火扑灭,然而,管控的缺失,以及蜻蜓点水式的处理措施,让这场火非但没有被扑灭,反而烧得更是猛烈。

回顾汽车产业发展十年,因管控的缺失,外界舆论不绝于耳。2015年,雷克萨斯终端悄然开启加价销售模式,一台ES,至少加价3万元方可排上号等待提车,若再加些钱,则可将段位瞬间提升,一秒之间干到食物链的顶端。“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这场加价销售的舞台剧中,演绎得淋漓尽致。

消费者心理左右相关部门的决策,既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相关处罚,便无需来得那么震撼人心。

2019年,雷克萨斯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罚了8761.31万元,原因是雷克萨斯汽车在销售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8761.31万元,看似狠劲足够,但如若每辆车加价3万元计算,抵扣这个罚款,只需要卖掉3000辆左右新车即可,对于雷克萨斯而言,毛毛雨而已。

2024年初,海南一雷克萨斯经销商经理面对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加价销售的质询时,一句“那您就立案呗”,充分说明了雷克萨斯还是胸怀当年的傲气。从最初胆怯到最后的理所当然,某些品牌日积月累凝聚而成的傲气,这个锅,可能还是得因管控缺失多年来背。

接连发生事故,舆论行至风头浪尖处,风暴终于是来临了。就在大家讨论着“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时,另一个灵魂拷问也来了——这究竟是釜底抽薪,还是扬汤止沸?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广告法》的禁用词,即便在企业的宣传口径上,也可采取迂回的方式,而得到豁免。“500万内最好”并非是“最好”,加入了“500万内”,设定一个范围,足以让人陷入违法与否的思考。

据悉,不久之后,“代客泊车”、“一键召唤”、“远程遥控”、“0接管”甚至是“智驾”等,都将成为禁词。车企们耍嘴皮子的功夫,大概率是要被废了,但难保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傲气本质上也是痼疾,不狠点,治不了。

来源: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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